(2017年)甲公司2016年度境内应税所得为300万元;来源于境外分支机构的应税所得为150万元(人民币,下同),该项所得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40万元。已知: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30万元。甲公司汇算清缴2016年企业所得税时,应补缴的税款为( )万元。

2023-05-16

A.42.5
B.70
C.30
D.45

参考答案:D

该企业汇总纳税应纳税额=(300+150)×25%=112.5(万元),境外已纳税款扣除限额=(300+150)×25%×150÷(300+150)=37.5(万元),境外已纳税款40万元,只能扣除37.5万元,境内已预缴30万元,则汇总应纳税额=112.5-37.5-30=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