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某市有国际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经营情况如下。
(1)从事国内运输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36万元。从事国际运输服务,取得收入220万元。
(2)从事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110万元,装卸费18万元。
(3)出租客货两用车,取得含税收入58.76万元。
(4)国内购进小汽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80万元,增值税10.4万元;在销售中接受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6万元,增值税0.54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的销项税额。
(3)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
(4)计算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2023-05-16



参考答案:

(1)业务(1)的销项税额=320×9%+36×6%=30.96(万元)。
(2)业务(2)的销项税额=110×6%+18×6%=7.68(万元)。
(3)业务(3)的销项税额=58.76÷(1+13)×13%=6.76(万元)。
(4)6月的进项税额=10.4+0.54=10.94(万元)。
6月份销项税额合计=30.96+7.68+6.76=45.4(万元)。
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45.4-10.94=34.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