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约定2017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房租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2023-05-16
B.自2017年12月3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C.自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D.自2017年12月3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参考答案:C
(1)至2017年11月30日王某未支付房租时,张某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起算;(2)一般纠纷适用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
2023-08-23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一个公司专门服务于那些补主要竞争者所忽视的顾客,这种竞争性营销战略被称为
2023-08-23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如果要对不同消费者施加不同的价格,下列( )不是法律许可的理由。
2023-08-23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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