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关于对该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2023-05-16

A.甲、乙、丙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责任
C.乙、丙对此损失不承担责任
D.乙、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BD

(1)“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属于特殊债务;(2)甲是“肇事者”,承担无限责任;(3)乙、丙是“非肇事者”,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