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协商,甲公司以其持有的一项专利权与乙公司拥有的一台机器设备交换。交换后两公司对于换入资产仍供经营使用。在交换日,甲公司的专利权的账面原价为900万元,已计提累计摊销15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乙公司拥有的机器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755万元,甲公司另支付了27.8万元给乙公司。假定两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6%和6%,上述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且已得到认证;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2023-05-16



参考答案:

该项资产交换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即公允价值相关补价45万元。
补价45万元÷最大资产公允价值800万元=5.6%<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例题属于以无形资产换入机器设备。专利权这项无形资产和机器设备这项固定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时间、风险、金额、方面有显著的区别,因而可判断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同时,专利权和机器设备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因此,甲、乙公司均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并确认产生的损益。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75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208000
  累计摊销                 1500000
 贷:无形资产                 9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80000
   银行存款                 278000
   资产处置损益               500000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7000000
  累计折旧                 3000000
 贷:固定资产                10000000
借:无形资产                 8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80000
  银行存款                 278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7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8000
   资产处置损益               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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