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2×19年甲公司将200件A产品出售给乙公司,每件售价5万元,成本3万元,销售时甲公司该批存货计未计提减值。2×19年乙公司对外销售了其中的50件,年末剩余存货可变现净值为400万元。2×19年关于内部存货交易的抵消处理中,对合并报表“递延所得税”项目的影响金额为( )。

2023-05-16

A.0万元
B.12.5万元
C.62.5万元
D.87.5万元


参考答案:A

企业集团并不承认集团的内部交易,所以对于集团来讲,期末该存货的账面成本仍为交易前的金额=(200-50)×3=450(万元)。但是税法是承认集团的内部交易的,所以交易后该存货的计税基础=(200-50)×5=750(万元)。由于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为400万元,账面成本大于可变现净值,应该计提减值准备=450-400=50(万元),计提减值后该批存货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这样合并报表中,存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750-400)×25%=87.5(万元)。
在乙公司在个别报表中,该批存货的账面成本=(200-50)×5=750(万元),期末可变现净值=400(万元),账面成本大于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50-400=350(万元),计提减值后,该批存货的账面价值=750-350=400(万元)。计税基础=(200-50)×5=750(万元)。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以乙公司在个别报表中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750-400)×25%=87.5(万元)。
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是将母子公司的个别报表简单相加之后进行调整抵消后编制的,由于合并报表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与个别报表中一致,所以合并报表中不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会计处理:
借:营业收入 1 000
  贷:营业成本 700
    存货 300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350-50) 3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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