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双方均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乙公司2×12年将其成本为600万元的一批A产品销售给甲公司,销售价格为800万元(不含增值税),至2×12年年末甲公司本期购入A产品未实现对外销售全部形成存货,2×12年12月31日可变现净值为750万元。至2×13年12月31日,甲公司上期从乙公司购入的产品仅对外销售了40%,另外60%依然为存货。由于商品陈旧预计结存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一步下跌为3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编制2×12年12月31日和2×13年12月31日与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的抵销分录。

2023-05-16



参考答案:

2×1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相关抵销分录:
借:营业收入                     800
 贷:营业成本                     800
借:营业成本                     200
 贷:存货                       200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50(800-750)
 贷:资产减值损失                   50
合并报表上该存货的计税基础为800万元,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800-600)×25%=50(万元)。个别财务报表上因为减值已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50×25%),因此合并财务报表角度补确认37.5万元(50-12.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
 贷:所得税费用                    37.5
2×13年12月31日编制合并报表时相关抵销分录为:
①实现内部交易利润: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200
 贷:营业成本                     200
借:营业成本                     120
 贷:存货                 120(200×60%)
②抵销存货跌价准备: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5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50
借:营业成本                20(50×40%)
 贷: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20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90
 贷:资产减值损失         90[200×60%-(50-20)]
③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期个别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800×60%-300)×25%=45(万元);合并财务报表中剩余存货账面价值为300万元,计税基础为480万元(800*60%),则合并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应有余额45万元,所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金额=45-45-37.5=-37.5(万元)。2×13年合并财务报表中抵销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37.5
借:所得税费用                   37.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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