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年9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定,20×9年2月15日,甲公司应按180 000元/台的价格向丁公司提供C型号的机器10台。20×8年12月31日,甲公司C型号机器的账面价值(成本)为1 920 000元,数量为12台,单位成本为160 000元/台。20×8年12月31日,C型号机器的市场销售价格为200 000元/台。
要求:
计算C型号机器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023-05-16



参考答案: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销售合同约定数量内(10台)的C型号机器的可变现净值应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总额1 800 000元(180 000×10)作为计量基础;
而对于超出部分(2台)的C型号机器的可变现净值应以一般销售价格总额400 000元(200 000×2)作为计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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