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旅游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差额征税的方式。该企业本期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的含税价款为530 000元(含增值税30 000元),应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和其他单位的相关费用为424 000元,其中因允许扣除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24 000元。
假设该旅游企业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根据该项经济业务,企业可作账务处理?

2023-05-16



参考答案:

借:银行存款                 53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销项税额抵减)   24 000
 贷:应付账款                 424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