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7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3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年年末付息、到期一次还本,面值总额为10 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4%,实际年利率为6%。2×18年1月1日,某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5 000万元(面值)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1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已知:(P/A,6%,3)=2.6730;(P/F,6%,3)=0.8396。2×18年1月1日甲公司转换债券时应确认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为( )万元。
2023-05-16
B.5083.95
C.4716.55
D.4616.55
参考答案:A
2×17年1月1日发行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10 000×0.8396+10 000×4%×2.6730=9 465.2(万元),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10 000-9 465.2=534.8(万元)。甲公司转换债券时应确认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转销的“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4 816.56{[9 465.20+(9 465.20×6%-10 000×4%)]÷2}+转销的“其他权益工具”267.40(534.8÷2)-股本100=4 983.96(万元)。
甲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534.8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10 000
其他权益工具 534.8
借:财务费用等 (9 465.2×6%)567.91
贷:应付利息 4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67.91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5 000
其他权益工具 267.4
贷:股本 1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83.45
[(534.8-167.91)÷2]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 98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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