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上市公司,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所得税税率为25%。其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资料如下:
  2×20年1月1日,A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从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该房地产为2×16年12月外购的一栋写字楼,支付价款50 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同日将该写字楼租赁给B公司使用。2×20年以前,A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一直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19年年末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60 500万元。
  税法规定该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固定资产处理,折旧年限为50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A公司的账务处理(要求列示明细科目)。

2023-05-17



参考答案: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5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10 500(60 500-50 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3 000(50 000/50×3)
    贷:投资性房地产                        5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0 500-50 000+3 000)×25%]3 375
      盈余公积                   (10 125×10%)1 012.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 125×90%)9 112.5
  注:10 125是借贷方的差额,或者通过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账面价值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来计算,即60 500-(50 000-3 000)-3 375=10 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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