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年12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将自用的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3年,每年租金为500万元,于年初收取,2×07年1月1日为租赁期开始日,2×09年12月31日到期。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2×07年1月1日此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账面原价为2 000万元,已提折旧为1 2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2×07年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1 200万元,2×08年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1 800万元,2×09年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1 700万元。
  2×09年12月31日租赁协议到期,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协议,将该办公楼出售给乙公司,价款为3 000万元,增值税率为9%。该交易于2×10年初完成。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出售该办公楼时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 )。

2023-05-17

A.1450万元
B.1400万元
C.1300万元
D.2200万元

参考答案:B

①2×07年初自用办公楼转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产生的价值增值额=900-(2 000-1 200)=100(万元),列入“其他综合收益”贷方;
  ②2×07年末根据当时的公允价值1 200万元,应认定投资性房地产暂时增值额=1 200-900=300(万元);
  ③2×08年末根据当时的公允价值1 800万元,应认定投资性房地产暂时增值额=1 800-1 200=600(万元);
  ④2×09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100万元(=1 800-1 700);
  ⑤2×10年初出售办公楼时产生的其他业务收入=3 000(万元);
  ⑥2×10年初出售办公楼时产生的其他业务成本=1 700(万元);
  ⑦2×10年初出售办公楼时由其持有期间产生的暂时净增值冲减其他业务成本=300+600-100=800(万元);
  ⑧当初自用房产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出售办公楼时冲减“其他业务成本”100万元;
  ⑨2×10年初出售办公楼时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3 000-1 700+100=1 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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