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品牌形象设计费、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一家从事贵金属进口、加工生产及相关产品销售的企业,其 2× 15年发生了下列交易或事项:
为了进一步树立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甲公司 2× 15年聘请专业设计机构为本公司品牌设计了卡通形象摆件,并自市场上订制后发放给经销商供展示使用。为此,甲公司支付设计机构 200万元设计费,共订制黄金卡通形象摆件 200件,订制价为每件 3.5万元。 2× 15年 11月,甲公司收到所订制的摆件并在年底前派发给经销商。
甲公司在将订制的品牌卡通形象摆件发放给主要经销商供其摆放宣传后,按照双方约定,后续不论经销商是否退出,均不要求返还。
本题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说明甲公司 2× 15年应进行的会计处理并说明理由(包括应如何确认及相关理由,并编制会计分录)。

2023-05-17



参考答案:

甲公司对于品牌形象设计费及卡通摆件订制费应当作为期间费用核算。
理由:对于发放给经销商的黄金卡通形象摆件和设计费,因其主要目的在于推广公司品牌,且
无法证明未来期间可能带来经济利益流入,亦不会自经销商收回,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应当作为当
期销售费用核算。
相关会计分录:
①支付设计费
借:销售费用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②订制卡通摆件
借:预付账款                   700
 贷:银行存款                   700
③取得摆件并派发给经销商
借:销售费用                   700
 贷:预付账款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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