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9年实现利润总额为6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2×19年发生的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事项如下:
(1)因违法经营被罚款10万元;(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8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3)甲公司期初“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余额为0万元,当年提取了产品质量保证费15万元,当年支付了8万元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税法规定,与产品质量保证有关的支出可以在发生时税前扣除;(4)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5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5)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甲公司2×19年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金额为(  )万元。

2023-05-17

A.160
B.174.25
C.150
D.14.25

参考答案:A

甲公司2×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600+10+80+(15-8)+50-50=697(万元),应确认的应交所得税=697×25%=174.25(万元),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5-8)+50]×25%=14.25(万元),没有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事项。则甲公司2×19年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174.25-14.25=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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