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18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乙公司70%的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乙公司2×18年7月1日,对外发行200万份可用于购买其普通股的股份期权,期权行权价格为4元,甲公司持有其50万份认股权证,当年无认股权证被行权。甲公司2×18年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为600万股,当年实现净利润3 000万元(不包括子公司利润或子公司支付的股利);乙公司2×18年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为900万股,当年实现净利润2 500万元,1月至12月乙公司普通股平均市价为每股8元,7月至12月乙公司普通股平均市价为10元。假设除股利外,母子公司之间没有其他需抵销的内部交易,本年甲乙公司均没有发生其他影响发行在外股数的因素。甲公司取得对乙公司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一致。甲公司合并报表中稀释每股收益为( )。

2023-05-17

A.7.86元/股
B.7.92元/股
C.2.6元/股
D.5元/股

参考答案:A

乙公司:
基本每股收益=2 500/900=2.78(元/股);
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200-200×4/10=120(万股);
稀释每股收益=2 500/(900+120×6/12)=2.60(元/股)。
6/12是发行在外的时间权数,因为是2×18年7月1日对外发行的股份期权,所以120×6/12。
甲公司合并报表中:
基本每股收益=(3 000+2.78×900×70%)/600=7.92(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3 000+2.60×900×70%+2.60×120×50/200)/600=7.86(元/股)
其中:
①归属于甲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甲公司净利润=3 000(万元)
②乙公司净利润中归属于普通股且由甲公司享有的部分=2.60×900×70%=1 638(万元)
③乙公司净利润中归属于认股权证且由甲公司享有的部分=2.60×120×50/200=78(万元)
因此,甲公司合并报表的稀释每股收益=(3 000+1 638+78)/600=7.86(元/股),与前述的计算结果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