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2018年10月2日,甲公司以一项专利权交换乙公司生产的产品。交换日,甲公司专利权的成本为4 800万元,累计摊销1 2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3 900万元;乙公司换入的专利权作为管理用无形资产使用,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尚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乙公司用于交换的产品成本为3 48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3 600万元,乙公司另支付了300万元给甲公司;甲公司换入的产品作为存货,至年末尚未出售。上述两项资产已于10月10日办理了资产划转和交接手续,且交换资产未发生减值。
  其他有关资料: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及其他因素,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按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假定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权。要求:编制甲公司2018年12月31日合并乙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抵销分录。

2023-05-17



参考答案:

借:资产处置收益    300
    贷:无形资产      300
  借: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15
    贷:管理费用       1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1.25
    贷:所得税费用      71.25
  2018年10月2日,甲公司以一项专利权交换乙公司生产的产品。乙公司换入的专利权作为管理用无形资产使用,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尚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借:营业收入     3 600
    贷:营业成本     3 480
      存货        12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贷:所得税费用      30
  借:少数股东权益     18
    贷:少数股东损益     18
  乙公司用于交换的产品成本为3 48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3 600万元;甲公司换入的产品作为存货,至年末尚未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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