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董事会,由张某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公司经营期间,因张某滥用职权,给股东王某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23-05-17

A.王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对张某提起诉讼
B.王某应当请求监事会对张某提起诉讼
C.王某应当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D.王某至少连续180日持有该公司1%以上股份才有权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A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选项AB:因为是损害股东王某自己的利益,所以王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选项C:王某应当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3)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没有持股比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