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乙公司不能清偿其对丁银行的到期债务,丁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公司通过违规分红抽逃出资,判令甲公司在4500万元本息范围内对乙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问:丁银行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公司抽逃出资,判令甲公司在4500万元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2023-05-17



参考答案:

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丁银行的诉讼请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明知公司发生重大亏损而不做账务处理,依据不符合事实的财务会计报表分配利润,属于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构成抽逃出资。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此,债权人丁银行有权要求甲公司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