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
2023-05-17
B.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丙正在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
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参考答案:B
(1)选项A: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甲妻半年前刚刚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因此甲夫妇二人均不得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选项B: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尽管乙曾经在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但1年前已经卸任,不影响其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3)选项C:正在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4)选项D: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023-05-19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主体地位明晰,是( )。
2023-05-19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劳动者在让渡劳动力使用权给用人单位的同时,仍保留着劳动力的( )。
2023-05-19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2023-05-19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2023-05-19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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