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013年6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对甲公司提起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有资格担任管理人的是( )。

2023-05-17

A.曾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担任甲公司法律顾问的丙律师事务所
B.甲公司董事丁
C.3年前被吊销执业证书,但现已重获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乙
D.甲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妻子戊


参考答案:A

(1)选项A:丙律师事务所担任甲公司法律顾问的时间在3年之前,已经不影响其担任甲公司的管理人了;(2)选项B:丁现在担任债务人甲公司的董事,不得担任甲公司的管理人;(3)选项C: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不论是否重新取得);(4)选项D:戊与债务人甲公司现任监事存在夫妻关系,不得担任甲公司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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