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均为国有企业,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约定采用托收承付验货付款结算方式。2008年3月1日,乙办理完发货手续,发出货物;3月2日,乙到开户行办理托收手续;3月10日,铁路部门向甲发出提货通知;3月14日,甲向开户行表示承付,通知银行付款。则承付期的起算时间是()

2023-05-17

A.3月2日
B.3月3日
C.3月11日
D.3月15日

参考答案:C

法律规定,在托收承付中,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而且是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起。3月10日铁路部门向甲发出提货通知,则承付期的起算时间是3月11日。注意区别验单付款的承付期3天.并且要明确承付期的起始时间都是发出通知的次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