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004年2月,A公司和B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西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电公司”)……2008年3月,西电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在预审过程中,预审员提出的反馈意见之一是:请说明西电公司作为股份公司成立不足3年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依据……
[问题]如何回答预审员提出的“西电公司作为股份公司成立不足3年但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依据”的反馈意见?

2023-05-17



参考答案:

西电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并达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