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依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董事的是( )。

2023-05-17

A.张某,2017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为期1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偿
B.王某,被定为董事候选人后不幸因车祸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李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于2017年被宣告破产
D.赵某,因贪污罪于2014年6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17年刑满释放

参考答案: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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