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的要约失效的时间为( )。

2023-05-17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参考答案:B

( 1 )甲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甲公司不得撤销要约;( 2 )乙公司对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原要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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