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9年4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有( )。

2023-05-17

A.王某,因贪污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14年9月刑满释放
B.张某,原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于2017年6月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C.徐某,2013年向他人借款1000万元,期限3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牢至今未清偿
D.赵某,曾任某音像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2016年8月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


参考答案:ABCD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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