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准备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发行前的普通股股份总数是5000万股,净资产额是8000万元,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是10%,股息可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章程规定公司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支付股息,优先股股东才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2023-05-17
B.公司筹资金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
C.若发生表决权恢复的事项,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股息
D.章程规定“公司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支付股息的情况下,优先股表决权才恢复”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ABD
本题考核优先股。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选项A、B错误。对于股息可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股息。选项C正确。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选项D错误。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2023-07-10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成立丙有限责任公司,()说法正确。
2023-07-10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2023-07-10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下列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中属于行为的是()。
2023-07-10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2023-07-10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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