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戊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项目负责人是C注册会计师,其妻子是戊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制定审计计划时,C注册会计师认为对戊公司非常熟悉,无须再了解戊公司及其环境,应将审计资源放在对认定层次实施实质性程序上。审计行程中,项目组成员D发现有迹象表明戊公司存在重大舞弊风险。项目组成员E提出应当针对该舞弊风险实施追加程序,并建议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C注册会计师认为戊公司管理层非常诚信,不会出现舞弊情况,戊公司并非上市公司,无须考虑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C注册会计师坚持自己的主张,对戊公司2007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审计报告。
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请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在该项业务的业务承接、业务执行和业务质量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2023-05-17



参考答案: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业务承接(独立性)、业务执行、业务质量控制中的内容”。

(1)项目组缺乏独立性。在业务承接中,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承接该业务是否符合独立性 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由于戊公司财务负责人是审计组项目负责人C 注册会计师的妻子,所以存在关联关系影响独立性,使注册会计师C受到独立性的威胁。
(2)没有执行风险评估程序。在业务执行中,不进行了解戊公司及其环境是错误的,根据 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属于必须的,即风险靠程序是必须的审计程序。
(3)没有对管理层舞弊保持谨慎态度。在业务执行中,不对舞弊进行专门的审计程序是错 误的。项目组内部发现有迹象表明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审计组应该对舞弊进行追加的审计程序。
(4)项目组内部意见不统一就出具审计报告是不恰当的。在业务执行过程中,项目组内部之间还存在不同的意见时,就出具审计报告,这样的做法是不恰当的。
(5)不进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错误的。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中,对于非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以外的,在某项业务或某类业务中已识别的异常情况或风险,也是应当进行质量控制复核的,由于项目组成员D已经发现有迹象表明戊公司存在重大舞弊风险,所以必须进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