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A项目的可售总面积为45000m2,截止2018年8月底销售面积为40500m2,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40500万元;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9013.75万元;尚余4500m2房屋未销售。2018年9月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就A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2019年2月底,公司将剩余4500m2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不含增值税收入4320万元。
  要求计算:
  (1)公司打包销售的4500m2房屋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
(2)公司打包销售的4500m2房屋的土地增值税。

2023-05-17



参考答案:

(1)29013.75÷40500=0.72(万元)
(2)扣除项目=0.72×4500=3240(万元)
  增值额=4320-3240=1080(万元)
  增值率=1080÷3240×100%=33.33%
  应纳土地增值税=1080×30%=3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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