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一幢新建商品房,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9000万元,已知该公司支付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合计为3400万元,该公司不能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已知该商品房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销售商品房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税费为504万元。该公司销售商品房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2023-05-17

A.1719
B.1384.2
C.1928
D.1920


参考答案:B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3400+3400×10%+3400×20%+504=4924(万元)
增值额=9000-4924=4076(万元)
增值=4076÷4924×100%=82.78%,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4076×40%-4924×5%=138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