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某企业占用某市二等地段土地6000平方米,三等地段土地12000平方米(其中1000平方米为该企业办的幼儿园用地,200平方米无偿供派出所使用);2018年4月1日该企业在城郊征用耕地4000平方米,该耕地当年已经缴纳耕地占用税;同年8月底经批准征用非耕地6000平方米。该企业2018年和2019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共计(  )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二等地段7元/平方米,三等地段4元/平方米,城郊征用的耕地和非耕地1.2元/平方米)

2023-05-17

A.180000
B.183600
C.186800
D.188000


参考答案:B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纳税;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开始纳税。该企业2018年和2019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共计=6000×7×2+(12000-1000-200)×4×2+4000×1.2×9/12+6000×1.2×16/12=84000+86400+3600+9600=18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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