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某药厂2018年7月1日转让其位于市区的一栋办公楼,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24000万元。2010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6000万元,发生建造成本8000万元。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16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60%,允许扣除相关税金及附加1356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题(1):回答药厂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期限。
问题(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企业办公楼的评估价格。
问题(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问题(4):计算转让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2023-05-17



参考答案:

问题(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因此,该药厂应在7月8日前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问题(2):评估价格=16000×60%=9600(万元)
问题(3):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9600+6000+1356=16956(万元)
问题(4):增值额=24000-16956=7044(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7044÷16956×100%=41.54%
  应纳土地增值税=7044×30%=211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