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下设一家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该公司接到美国某公司订单,为完成订单,该公司需要一次性采购800万元的原材料,为此该公司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6%向其母公司借款800万元,借款1年——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支付利息48万元。本年度该公司无其他关联方借款,假设该企业2018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为350万,请问年度汇算清缴时利息支出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2023-05-17



参考答案:

(1)确定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48万元
  利息支出包括直接或间接关联债权投资实际支付的利息、担保费、抵押费和其他具有利息性质的费用。
  “实际支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利息
  (2)关联债资比例
  =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
  =9600/4200
  =2.29
  (3)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
  =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48×(1-2/2.29)
  =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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