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市的甲高尔夫球杆厂 2018 年 8 月份购进一批金属原材料,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800000 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工厂加工成高尔夫球杆,支付不含税加工费 150000 元。乙工厂 11 月份交付 50%的球杆,12 月份完工交付剩余部分,乙工厂无同类球杆的销售价格。已知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 10%,乙工厂 11 月份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元。

2023-05-17

A.2638.89
B.3694.44
C.5277.78
D.7388.89

参考答案:A

委托加工货物收回时应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11 月交付 50%的高尔夫球杆,需要按照全部委托加工材料和加工费的 50%为基础代收代缴消费税,在计算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时,应按照受托方(乙工厂)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乙工厂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需要进行组价,11 月份乙工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50000+800000)×50%/(1-10%)×10%=52777.78 (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同时需要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应按受托方(乙工厂)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所以乙工厂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2777.78×5%=2638.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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