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8月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两台机器设备,第一台设备是甲企业2015年8月购进的,取得含税销售额10.3万元;第二台设备是甲企业2008年12月购进的,取得含税销售额6.18万元。已知甲企业未放弃减税,则甲企业上述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2023-05-17

A.0
B.0.32
C.0.42
D.0.48

参考答案:B

甲企业上述行为应缴纳增值税=(10.3+6.18)/(1+3%)×2%=0.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