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3%,退税税率为11%。2019年9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26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3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2023-05-17



参考答案: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00×(13%-11%)-100×(13%-11%)
  =100×(13%-11%)=2(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3%-(26-2)-6=13-24-6=-17(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1%-100×11%=100×11%=11(万元)
  (4)应退税额=11(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0(万元)
  (6)9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17-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