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某汽车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在甲市销售自产小汽车300辆,不含税售价18万元/辆,另收取优质费2万元/辆;将200辆小汽车发往乙市一经贸公司代销,取得的代销清单显示当月销售120辆,不含税售价18.5万元/辆。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汽车企业当月应向甲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2023-05-17

A.296.55
B.300
C.407.55
D.411

参考答案:D

(1)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本题委托代销的应在甲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2)价外费用需要换算为不含税价格。
  向甲市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300×(18+2÷1.13)+120×18.5]×5%= 407.5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