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国公民,2019年在A国提供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5000元,在A国已纳税款6000元;同时在B国取得稿酬收入15000元,在B国已纳税额2000元,则这两项所得在我国应补缴的税款为( )元。(该人2019年未取得上述所得之外的其他综合所得)

2023-05-17

A.1400
B.1200
C.6640
D.0

参考答案:D

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35000×(1-20%)+15000×(1-20%) ×70%-60000)=-23600(元),无需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