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接受母公司捐赠的原材料用于生产应税药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万元、税款130万元,进项税额已抵扣,企业将113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赠与双方无协议约定。
  要求:(1)回答计入资本公积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要求:(2)上述业务对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影响。

2023-05-17



参考答案:

1.处理错误,因双方无协议约定,不应计入资本公积,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2.增加会计利润+113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包含1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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