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从农户收购了高粱140000千克,3元/千克,总价42万元;所收购的高粱当月全部委托乙公司生产白酒35000千克,收到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万元,税额0.65万元。当月收回的白酒全部销售,收取了不含税价款10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合计数。
问题
(1):计算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
(2):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纳消费税。
2023-05-17
参考答案:
(1)组成计税价格=(42+5+35000×0.5×2÷10000)÷(1-20%)=63.13(万元)
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63.13×20%+35000×0.5×2÷10000=16.13(万元)
核定扣除政策下,产品销售后才核定扣除所耗用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所以委托加工时,农产品的成本按购入高粱的全部成本计算,不得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2)甲公司当月应纳消费税=100×20%+35000×0.5×2÷10000-16.13=7.37(万元)
2023-05-04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乙企业是甲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乙企业购买原材料应纳入甲企业会计核算的范围。()
2023-05-04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全面清查虽然范围广、内容多、工作最大,但也要每月进行一次。()
2023-05-04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简单会计分录只涉及一项经济业务,复合会计分录涉及多项经济业务。()
2023-05-04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2023-05-04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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