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B市的甲建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4月跨市在A市取得含税建筑收入90万元,按照分包合同支付含税分包款30万元,该建筑收入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则甲企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A市预缴增值税税款( )万元。

2023-05-17

A.1.10
B.1.20
C.1.65
D.4.13

参考答案:A

甲企业应在A市预缴增值税税款=(90-30)÷(1+9%)×2%=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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