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M产品,每件产品的不含税售价为1000元,成本为每件200元;购进原材料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销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均为17%(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不考虑)。2011年8月,税务机关对甲企业2010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甲企业有关账务资料如下:
(1)销售给A企业M产品10件,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1000元,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2700
贷:责本公积11700
其他业务收入1000
(2)销售给B企业(小规模纳税人)M产品2件,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2340
贷:其他应付款2340
(3)职工福利部门领用M产品5件,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1000
贷:库存商品1000
(4)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10000元(该项工程至2011年8月尚未完工),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10000
贷:原材料10000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企业职工福利部门领用产品应作的正确账务调整为(  ):查看材料

2023-05-18

A.借:应付职工薪酬5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
B.借:应付职工薪酬850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
C.借:应付职工薪酬585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850
D.借:应付职工薪酬170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参考答案:B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项目、集体福利、职工个人消费等方面要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对外售价X使用数量×税率=1000×5×17%=850(元),所以,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