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体工商户从事餐饮业务,其业主将自己名下的一辆汽车用于送餐服务,导致该辆汽车费用难以分清生产经营与家庭用途,2016年该辆汽车共发生相关费用95000元,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准予税前扣除()元。
2023-05-18
A.38000
B.42000
C.47500
D.5700
参考答案:A
B.42000
C.47500
D.5700
参考答案:A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准予税前扣除的费用=95000×40%=3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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