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在北京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实际支付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3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另外,企业为全体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支付50万元,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支付20万元。
该企业上年度职工福利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2023-05-18

A.0
B.18
C.42
D.60


参考答案:B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扣除限额=300×14%=42(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42=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