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在北京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实际支付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3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另外,企业为全体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支付50万元,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支付20万元。
该企业上年度针对补充养老保险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2023-05-18

A.0
B.15
C.35
D.50


参考答案:C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扣除限额=300×5%=15(万元),实际支出50万元,补充养老保险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15=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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