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钢材。2019年2月份对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使用3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5100元(原值为10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缴消费税的摩托车1辆(2012年12月购入),取得收入14000元(原值为20000元);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一批钢材,取得收入35000元。该企业上述经济业务应纳增值税( )元。(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

2023-05-18

A.4456.34
B.4100.00
C.4885.12
D.4860.68

参考答案:C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征收率。销售已使用3年的机器设备,外购进项税额已经抵扣,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缴消费税的摩托车,由于自2013年8月1日起,纳税人购入的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该摩托车于2012年12月购入,进项税额未抵扣,因此应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的钢材应按销售货物13%税率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5100÷(1+13%)×13%+14000÷(1+3%)×2%+35000÷(1+13%)×13%=4885.12(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