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货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购入新载货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1万元。
(2)购买成品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4.25万元。
(3)购买材料、低值易耗品,支付动力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92万元。
(4)修理载货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34万元。
(5)货运业务取得含税收入116.55万元。
(6)提供装卸搬运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2.72万元。
(7)经营性出租载货车(不配司机)业务取得含税收入70.2万元(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赁费23.4万元)。
(8)销售旧载货车(2010年3月购入),取得含税收入20.8万元。
该货运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2023-05-18

A.0
B.0.798
C.1.213
D.3.664

参考答案:C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计算。应纳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18.419-17.61+0.404=1.2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