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改增”试点办法,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使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2023-05-18

A:6
B:12
C:24
D:36

参考答案:D

根据增值税税收减免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