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某化妆品厂将一批自产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用于集体福利,生产成本35000元;将新研制的香水用于广告样品,生产成本20000元。上述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30%。上述货物已全部发出,均无同类产品售价02014年2月该化妆品厂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为()元。

2023-05-18

A:22392.60
B:24750.00
C:35150.00
D:50214.60

参考答案:B

该化妆品厂将自产产品用于集体福利和广告样品,应均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由于无同类产品售价,应以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即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因此,该化妆品厂的组成计税价格=(35000+20000)*(1+5%)/(1-30%)=82500(元);应纳消费税税额=82500*30%=24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