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整理文字资料的需要招聘了李某,并与李某协商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李某工作一段时间后,觉得收入太低,又到乙公司工作,并签订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不久,李某觉得同时在两家公司工作太累,遂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认为李某应提前30日通知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而李某则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要求。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甲公司支付李某劳动报酬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05-19

A.李某所从事的非全日制用工必须按周计酬
B.甲公司向李某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C.甲公司应按月向李某支付劳动报酬
D.李某在甲公司的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参考答案:B

【知识点】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72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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