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中,可以进行行政复议的是( )。

2023-05-19

A.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出的行政处分

B.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行为

C.用人单位或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

D.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

参考答案:C

本题考查行政争议的范围。

人力资源行政争议范围: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1)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关闭、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

(3)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不服的;

(4)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出的行政确认不服的;

(5)认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6)认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违法收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7)认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范围: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或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包括: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有: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一些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出先行支付的追偿决定不服或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的划拨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A项不能申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人力资源争议;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行为,B项不能申请;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调解等行为;

(5)已就同一事项向其他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6)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D项不选。